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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加快我省产权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资委《关于加快我省产权市场建设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