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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奖励2007-2008年度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逐步改变文化贸易逆差的局面,2008年5月,文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申报2007-2008年度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通知》,决定对2007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演出、展览类)给予奖励。

   截止10月30日,共有27个省、自治区、市和部直属单位推荐了55个项目,经评定委员会评审,从中评选出25个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

   现对以上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08年11月22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文化部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10-59881793/1877

  

   附件:2007-2008年度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示名单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