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如东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38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掘港镇与城南镇合并设立掘港镇,镇政府驻掘港。行政区划调整后,掘港镇行政区域面积243.12平方公里,人口20.32万人,辖23个居委会、46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丰利镇与环港镇合并设立丰利镇,镇政府驻丰利。行政区划调整后,丰利镇行政区域面积148.37平方公里,人口8.73万人,辖4个居委会、30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洋口镇与新林镇合并设立洋口镇,镇政府驻洋口。行政区划调整后,洋口镇行政区域面积120.1平方公里,人口7.84万人,辖2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

四、同意将河口镇与景安镇合并设立河口镇,镇政府驻河口。行政区划调整后,河口镇行政区域面积127.77平方公里,人口6.69万人,辖3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

五、同意将袁庄镇与沿南镇合并设立袁庄镇,镇政府驻袁庄。行政区划调整后,袁庄镇行政区域面积97.2平方公里,人口6.18万人,辖1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2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