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