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经贸委、计委《江苏省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3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