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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江苏省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经贸委、计委《江苏省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3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