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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八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8〕9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