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陈小虎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院长;
任命陈德静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泽南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吴中江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志远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史金飞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雪虹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书城同志的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左健民同志的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8〕7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