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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邹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邹建平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院长;

任命邱丽华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崔雄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陈世宁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伟冬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何晓佑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京新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冯健亲同志的南京艺术学院院长职务。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8〕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