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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江苏省单位GDP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联合编制的《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2.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8〕4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