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联合编制的《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2.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8〕4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