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10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