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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外经贸厅、劳动厅、公安厅、工商局、外办《关于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1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