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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承办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于2003916日至24日在我省举行。经过全省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本届残运会的成功举办,实现了“平等、参与、共享”的办赛主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在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承办工作中,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举全省之力,献无私爱心,办圆满盛会,展文明风采”的要求,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认真扎实地做好比赛场馆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型活动组织、接待服务、新闻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激励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在本届残运会承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残疾人联合会等35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热心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弘扬扶残助疾的社会风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第六届全国残运会承办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12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