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搞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和业务报备工作,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和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及本市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沪财会[2006]27号),并已召开有关会议作了动员。按照具体工作要求,现通过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shcpa.org.cn路径:会员中心/内部通知)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以下均称事务所)发还原有的信息资料。各事务所收到本所的原有信息后,还须同时从上海财税网(网址:www.csj.sh.gov.cn 路径:网上办事/财政网上办事)下载“事务所专用子系统(1个文件)”、“事务所子系统使用介绍(2个文件)”、“事务所(分所)信息采集表及业务报备表填写说明(2个文件)”、“事务所子系统升级包20060626(1个文件)”、“2006年业务报备问题答疑(1个文件)”等共计7个文件,事务所子系统升级包解压后的文件必须复制到事务所专用子系统安装目录下(默认为C: eusoftofferasimis),运行upgrade.exe进行升级,然后,将你所的原有信息文件读入系统即可进行数据的修改和补充,形成本所信息采集和业务报备的完整信息资料,于7月14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注协联合工作组。
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事务所在实施信息采集和业务报备的数据资料修改和补充工作之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的文件、资料关于如何实施操作和如何填报的详细说明,以便正确操作和填报。
二、考虑到此次信息采集和业务报备的工作量大、要求较高等情况,市注协决定为事务所有关的操作人员作一次辅导,凡需要辅导的,必须于7月4日前,向市注协登记,联系人:於云超,联系电话:64227751。
三、各事务所在完成信息采集和业务报备数据的填报并经审核后,应同时向市财政局和市注协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报送点为市注协,纸质文档(基础信息采集类表格1份,业务报备类表格一式两份)报送点为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1605室)。电子文档可通过市注协网站(网址:www.shcpa.org.cn路径:会员中心/文件管理/文件上传)上报,事务所上传时,须在“上传文件说明”中注明“**事务所信息采集及报备资料”,业务报备联系人:陈其华,联系电话:64228231;注册信息报备联系人:杜静华,联系电话:64227112;网上报备技术支持联系人:於云超,联系电话:64227751;纸质文档报备联系人:钟恒,联系电话:54679568-16041。
四、凡各事务所在规定的报备期内完成的工商年检、外汇年检等各项专项审计报告均应报备,并归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情况汇总表》,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栏,应根据实际发表的意见比照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填写,如果专项审计报告格式比较特殊,意见类型可以选择“其他”。
五、会计师事务所(包括中外合作所、分所)基本信息表中“上年度总收入”应填写2005年度的总收入;业务报备范围应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业务报告。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