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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实施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景德镇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6]11号)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我省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江西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共同负责。并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报考时间

    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24日全国统一进行;江西省考试地点设在南昌市;报考时间与赣建设[2006]23号文相同(汇总上报时间7月12日)。

    三、考试申报条件:

    (一)凡参加上年度考试未获合格者,可凭上年度准考证,按申报程序填表报考相同种类的考试。

    (二)符合“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基础、专业)”(详见附件2)的人员,可按所达到的条件报考。

    四、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用A4纸输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_____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同时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交同底照片3张(表上贴2张,准考证1张)。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实践年限证明或业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或规划局)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对本市区设计单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分别在《申报表》和《报名表》盖章后,将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含汇总软盘Excel)统一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个人报考(仅限基础考试)按属地管理进行。

    省直各勘察设计院所的报名初审由江西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委托省交通厅基建处进行(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含汇总软盘Excel)统一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最后由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和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共同做好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并由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将有关材料转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管理事项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类别、级别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类    别

级别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科目代码及名称

17.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

01.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