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内各直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财税[2005]163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