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2005年11月)
为加快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率先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任务,根据城乡统筹发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通知》及《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加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作为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到2007年,在城市构建区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将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农村构建区(县)街(镇)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完善落实配套政策,努力为居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
2、具体任务:
到2005年底,城区90%以上的街道(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100%的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以上的村委会范围内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65%以上。
到2006年,城区92%以上的街道(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100%的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6%以上的村委会范围内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到2007年,城区96%以上的街道(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100%的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村委会范围内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0%以上。
二、指导原则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任务,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原则,城市进一步覆盖,重在提高;农村先行转型,逐步提高,扶持经济薄弱地区社区卫生。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调研,制定发展规划,按照中心(站)标准逐步转型改造。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以政府主办为主,盘活存量,科学设点,加快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四是坚持规范建设,综合服务的原则,严格技术规范,拓展和完善功能,强化综合、连续、主动服务,逐步实现“六位一体”功能。
三、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2005年年底前)。城区:28个街道(镇)卫生院和1个省属医疗机构完成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4个村卫生室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89%以上。农村:16个建制镇卫生院完成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务,91个村卫生室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41%以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65%以上。
第二阶段(2006年1月--2006年12月)。城区:6个街道新(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4个村卫生室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92%以上。农村:100个村卫生室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78%以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第三阶段(2007年1月--2007年12月)。城区:4个街道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1个村卫生室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96%以上。农村:15个村卫生室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87%以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91%以上。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进度安排见附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序时进度,明确责任,强化目标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分层次推进,按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低到高、从弱到强的发展思路,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和考核力度,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2、认真调研,完善规划。各区县要认真制定或修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坚持政府为主导,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南京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和《南京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要求,本着“能改建不新建”的原则,对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街道(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企事业单位的卫生机构,实施重组、改造或功能转换,建设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卫生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区县要根据规划进度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及分解指标落实情况。
3、政策扶持,部门配合。要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社区卫生文件精神,完善政策环境,增加对社区卫生投入,调整卫生经费列支结构,将卫生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优先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与建设等,营造关心和扶持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社区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率先完成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区县,实行以奖代补,强力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不断提升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4、完善功能,规范服务。一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队伍建设,认真抓好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全科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培训进度,在区县开设南京市乡村医生全科医学培训班和专题培训,加强继续教育。组织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培训、讲座、带教等方式,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的培养,切实做好优秀人才引进和开发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按照《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统一软件台账,建立信息化管理和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着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全体居民提供方便、经济、连续、综合的“六位一体”服务。
三是建立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各区县要制定双向转诊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引导和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要将所属医院支援社区和双向转诊工作纳入院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和文明单位、医院考核的评选条件之一,并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双向转诊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实行镇(街)村一体化管理。加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定期下派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坐诊,实行药品采购统一配送、财务统一管理、质量统一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