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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政府系统督查队伍建设,建立便捷、畅通、有效的政务督查工作网络,保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根据《河北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进行充实调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明确督查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领导,配备专(兼)督查工作人员。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县区、本系统的督查工作网络。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于8月30日前报送到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顺有电话:3220560,传真3034444)。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