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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2003]16号文件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2003〕16号文件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3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