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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业总公司(局、办、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财工字(1995)28号《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财工字〔199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