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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的教育、卫生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教委(西藏不发):

    为了加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教育、卫生项目的财务管理,保证项目顺利执行,现将《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的教育、卫生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望随时函告。

    抄送:审计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经)委、审计局(西藏不发)

    附件: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的教育、卫生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