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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重组上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重组上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