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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
  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
  证监会主席 尚福林
  保监会主席 吴定富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