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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