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对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我省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于20 01年3月底前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