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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就有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