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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