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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