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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