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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东地税发[2005]163号 颁布日期:2005-11-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