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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号(关于公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和《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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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标准编写规则》和《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两项海关标准业经海关总署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72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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