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陆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国税函[2003]1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本区域内的货运发票的印制数量,对货运发票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并按附表要求进行统计;同时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式样和全国普通发票代码和顺序码提出意见。
请于2003年11月24日前将意见和报表报送省局征管处。
附件:安徽省货物运输发票统计表
安徽省货物运输发票统计表
编报单位:
单位:万元
发票名称
2003年印制数量
库存量
使用期限
安徽省公路运输货运统一发票
安徽省水路运输业统一发票
安徽省代办托运业货运统一发票
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
安徽省公路零担货物统一发票
安徽省搬运装卸统一发票
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安徽省道路集装箱运输专用发票
安徽省运输服务业专用发票
安徽省水路运输服务业统一发票
安徽省公路运输客票
安徽省公路运输定额客票
安徽省客运出租(包车)专用发票
安徽省出租汽车统一发票
安徽省地方铁路运输专用发票
铁路运输延伸服务专用发票
安徽省车辆过路(渡)定额发票
合计
编报日期:200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