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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通知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涉及部分税收征管法律文书需要修改,为了满足基层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将修改好的法律文书印发给你们,供过渡期参考使用,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正式的税收征管法律文书后,按总局下发的税收征管法律文书样式印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