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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关条 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国税外发[1998]25号 颁布日期:1998-07-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有关条 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81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