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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陕西省有关规定违反税收政策应予纠正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陕西省有关规定违反税收政策应予纠正的通知》(国税函[1998]3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