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证税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72号)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证税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可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所得税处,本“办法”

    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