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印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补“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费专用发票”的请示报告》[并地税征函字[1998]第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印制、使用“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

    附: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