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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分局等机构是否具有执法主体问题的批复》的函
发文文号:冀国税函发[1995]9号 颁布日期:1995-12-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分局等机构是否具有执法主体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