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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甘国税函发[2009]291号 颁布日期:2009-09-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所属地区:甘肃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