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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加工和销售珠宝玉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冀国税函[2008]47号 颁布日期:2008-01-2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加工和销售珠宝玉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