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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深价管字[2006]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