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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征[2006]47号 颁布日期:2006-11-1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