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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青海省国税局扎实开展成品油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2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青海 时效性:有效
青海省国税系统为了加强成品油零售单位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情况下,突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全省操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认真核实采集的基础数据,逐户录入评估系统,并对集中核算的成品油企业的加油站评估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库存的核实方法,规定了正常损耗的比例,为成品油增值税纳税评估的正常进行奠定了基础。通过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摸清了青海省成品油零售单位(加油站)底数,健全了控管制度,完善了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