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规范增值税案件协查工作的意见》(稽便函〔2005〕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局稽查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规范增值税案件协查工作的意见》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规范增值税案件协查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