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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函[2005]277号 颁布日期:2005-09-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江西 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78号)转发给你们,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