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
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