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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尿素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5]56号 颁布日期:2005-02-2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北京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尿素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