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马地税函[2004]90号 颁布日期:2004-07-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皖地税[2004]函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