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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流[2003]123号 颁布日期:2003-11-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