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江西两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5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